工棚、库房特别B
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将工棚、库房落址在工地内高于最近20年记载中最高水位的地方,并且每一个库房、工棚或间隔50米,或由防火墙分隔的情况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火灾、洪水、暴风、台风或暴雨所造成工棚、库房本身的实际损失负责赔偿。该实际损失按受损工棚、库房的实际价值扣除折旧后计算。
双方进一步明确:
1)工棚、库房的使用年限按两年半计算,年折旧率为 %,并从工棚、库房建造之日开始计算;
2)工棚、库房使用不足六个月发生损失,折旧率为 %;
3)工棚、库房使用满六个月但不足十二个月,按折旧率 %计算;
4)工棚、库房使用满十二个月但不足十八个月,按折旧率 %计算;
5)工棚、库房使用满十八个月但不足二十四个月并且仍具有使用价值的,按折旧率 %计算;
6)工棚、库房使用满二十四个月但不足三十个月并且仍具有使用价值的,按折旧率 %计算;
7)自工棚、库房建造之日起满两年半,则保险人不再对工棚负任何保险责任。
8)若在本保险单起保两年半内使用工棚的施工单位撤离工地,或者使用工棚的施工单位所建造的工程项目已经完工或交付使用或者工棚已废弃,则保险人对工棚不再负任何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必须注意工棚的防火安全,并作好防火措施,在暴风或台风来临之前必须对工棚进行加固,做好一切防护工作,是本条款成立的先决条件。但保险人不承担由毛竹结构、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石棉瓦楞板、塑料膜或尼龙布等作罩棚、办公房和库房等,以及对存放在上述结构内保险财产等因遭受风、霜、严寒、雨、雪、洪水、冰雹、尘土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发生损失赔偿后本累计赔偿限额相应递减,不再恢复。赔款累计达到累计赔偿限额后保险人不再对工棚、库房承担保险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免赔额: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每一独立库房、工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