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成本核算为被保险人的核心机密,当产成品全损时,其成本价定损价格确认方式为,以销售发票不含税价格为基础,乘以当期或上期利润表上所载明的相应产品的成本和销售收入比,再乘以1.17换算乘含税成本,即
定损价=不含税销售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销售收入×1.17+运输、保险、仓储等已经发生的费用。
详细内容见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