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在保险单中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和主险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整体被盗窃、抢劫、抢夺,经案件发生地县级(含)以上公安部门立案证明,自立案之日起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的损失;
(二)在整体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在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