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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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1、被保人18周岁前身故,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人18周岁后身故,则按以下两种情况确定身故保险金的给付: ①若被保人在交费期满之前身故,则按照已交保费×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所得和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②若被保人在交费期满之后身故,则按照已交保费×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所得、现金价值和有效保险金额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为:18-40周岁160%;41-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 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