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2.0 版)(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17周岁
投保年龄
30年
投保年限
属于中长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障产品,提供88重疾和20种特定重疾保障,确诊轻症或投保人身故或重疾也可豁免保费,满期返还150%已交保费。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特定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日后,如被确诊初次患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该项责任终止,其他责任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日后,被确诊初次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附险已交保费,主附险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18周岁前不幸身故或全残,按照已支付主附险保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18周岁及以后再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按照已支付主附险保费的150%赔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轻症保费豁免

合同生效180日后,若交费期内不幸患合同列明特定疾病,除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外,还可以豁免主附险后续保费,豁免保费视同已交;

合同生效180日后,若在交费期内不幸身故、全残或罹患合同列明重大疾病,可豁免主附险后续保费,豁免保费视同已交。

 

满期保险金

满30岁,合同期满时,可获得已交保费150%满期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日后,被确诊初次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4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附险已交保费,主附险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日后,被确诊初次患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8万元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该项责任终止,其他责任继续有效。
投保人豁免保费 保单生效期间,投保人发生身故、高残或重疾可豁免余期保费。
特定疾病豁免保费 保单生效期间,确诊特定疾病,即可豁免余期保费。
满期保险金 保险期满后,少儿超能宝返还所交保费的1.5倍,相当于不花钱享受30年的健康保障,而且还有50%利息!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17周岁

保障期限:30年
谁能保
专属0-17周岁少儿投保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2.0 版)条款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予豁免保险费: 


(1)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投保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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