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财富升年金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57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终身年金理财保障产品,保单生效日即可领取祝贺金,每年领取一次祝福金,70周岁(或保单生效30年)可领取祝寿金,身故和全残也有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祝贺金 

我们于合同生效日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保险费的15%给付一次祝贺金。

 

祝福金 

自本合同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

 

祝寿金 

本合同生效满30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者为准) ,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祝贺金 保险公司于合同生效日按您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保险费的 15%给付一次祝贺金。
祝福金 自合同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生存,保险公司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5%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身故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
祝寿金 合同生效满 30 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 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者为准) ,如生存,保险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身故全残保险金 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57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谁能保
0-57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东方红•财富升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祝贺金

首期保费×15%

(保单生效日领取一次)

祝福金

基本保额×25%

(每年领取一次)

祝寿金

已交保费

(70周岁时领取一次)

身故或全残 70周岁前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满70周岁 保单现金价值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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