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退还相应的现金价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在投保人校园内或在投保人统一组织的校园外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并以该意外伤害为 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除本款另有约定外,若在投保人校园外发生意外伤害,并以该意外伤害为直 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 险责任终止。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若发生疾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终止。 |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保险事故,本公司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在投保人校园内或在投保人统一组织的校园外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并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除本款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在投保人校园外发生意外伤害,并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疾病身故
被保险人发生疾病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身故或全残 |
50倍基本保额 (校园外意外身故或全残,领取基本保额) |
疾病身故 | 基本保额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造成身故或伤残、自杀、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