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交费期间:10年交
基本保额:100000元/份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周岁
保险责任:(1)满期生存金(主险)
(2)身故保险金(主险)
(3)伤残保险金(附加险)
责任覆盖类型:
A类:航空意外伤害
B类:8种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伤害
C类:乘坐水陆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D类:其它类型的意外伤害
有事没事都返本!应交保费的105%
伤残等级由之前的7级__34项 增加到现在的10级__281项
八大自然灾害:冰雹--洪水---台风---龙卷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震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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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生存保险金 | 合同期满,我们返还所交保费的105%。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时未满18 周岁的: ①若遭受A 类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 ②若遭受B、C、D 类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A、所交保险费 B、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若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A、所交保险费 B、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身故时年满18 周岁的: ①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所交保费×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年数×105% ②若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身故时所交保费×交费期间年数×105% 本合同保障的意外伤害包括以下4 类: A 类意外伤害:乘坐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B 类意外伤害:因合同约定的8 种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滑坡)而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C 类意外伤害: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D 类意外伤害:遭受上述三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若同时遭受A、B、C 类意外伤害中任意两类或两类以上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我们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的一类进行给付。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在180 日内残疾,我们按约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意外伤害包括以下4 类: A 类意外伤害:乘坐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B 类意外伤害:因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滑坡)而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C 类意外伤害: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D 类意外伤害:遭受上述三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交费期间:10年交
基本保额:100000元/份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周岁
主险--全顺保两全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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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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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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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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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班机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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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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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倍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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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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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倍基本保额+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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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种重大自然灾害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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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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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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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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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倍基本保额+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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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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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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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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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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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倍基本保额+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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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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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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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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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 18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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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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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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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05%
(针对已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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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附加全顺保意外伤害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残疾 | 约定保额×伤残等级比例 |
被保险人因被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分娩、妊娠、医疗事故、未遵医嘱、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女士(31 岁)为自己投保了长顺保保障计划,基本保险金额 84.8万元,10 年交费,保险期间 至70周岁,年交保险费 724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