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年金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与本公司约定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在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可以变更领取方式。
本合同的年金领取起始日为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的被保险人在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病退、因企业改制、兼并导致的内退等原因)提前退休并办妥退休手续的,其年金领取起始日为其退休后的首个生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年金类型将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按本合同年金领取标准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定额平准型或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1)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定额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定额年金,并保证给付10年。如被保险人领满10年定额年金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定额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继续向剩余固定年金的受益人给付定额年金,直至保证给付期间届满,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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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保险人按其 保险事故发生日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给付身故保险 金,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由投保人决定是否作为身故 保险金一起给付及给付方式。同时注销的个人账户,保险责任终止。 如身故时,其个人账户已按合同约定转为保留账户 的,保险人按其保险事故发生日保留账户的账户余额给付身故保险 金,保险责任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全残,保险人按其 保险事故发生日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给付全残保险 金,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由投保人决定是否作为全残 保险金一起给付及给付方式。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保险责任终止。 如全残时,其个人账户已按合同约定转为保留账户 的,保险人按其保险事故发生日保留账户的账户余额给付全残保险 金,保险责任终止。 |
离职保险金 | 在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离职,除合同另 有约定外,保险人按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一次性给 付离职保险金,未归属部分转入投保人账户,同时注销 个人账户,保险责任终止。 |
年金 | 投保时投保人可选择一次性、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保险的 年金领取起始日为投保时约定的在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或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因特殊原因(病退、因企业改制、兼 并导致的内退等原因)提前退休并办妥退休手续的,其年金领取起 始日为其退休后的下一个生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在年金领取起 始日之前,可以变更领取方式。 1、一次性领取年金 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 始日,保险人按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余额一 次性给付年金,个人账户或保留账户注销,保险责任终止。 2、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 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金领 取起始日,保险人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年金类型将个人账 户或保留账户余额按年金领取起始日当时保险人规定的年金转换标 准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定额平准型、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定 额递增型或十年固定定额递增型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 账户或保留账户。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年金后,年金领 取标准不再变更。 定额平准型年金 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 给付年金,给付年金直至其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 在100周岁时的对应日前一日止或100周岁前身故时止,保险责任终止。 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 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 按月给付年金,并保证给付10年。如领满10年 固定年金后仍生存,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其生存至年金领取起 始日在100周岁时的对应日前一日止或100周岁前身故时止,保险责任终止。 定额递增型年金 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 给付年金,次年起(含次年)年金每年按首年年金标准的 5%递增。给付年金直至其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在100周岁时 的对应日前一日止或100周岁前身故时止,保 险责任终止。 十年固定定额递增型年金 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 按月给付年金,次年起(含次年)年金每年按首年年金 标准的5%递增,并保证给付10年。如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 仍生存,保险人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其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在100 周岁时的对应日前一日止或100周岁前身故时止,保险责任终止。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年金 | 一次性领取 | 个人账户余额或保留账户余额 |
定额平准型 |
约定保额 (约定领取日起领取至100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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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 |
约定保额 (约定领取日起领取至100周岁,每年领取一次,保证领取满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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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递增型 |
约定保额 (约定领取日起领取至100周岁,每年领取一次,第二年起每年多领取首年领取额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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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固定定额递增型 |
约定保额 (约定领取日起领取至100周岁,每年领取一次,保证领取满10年,第二年起每年多领取首年领取额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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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个人账户余额
(年金领取日前身故,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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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
个人账户余额
(年金领取日前全残,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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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金 |
个人账户余额 (年金领取日前离职,可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