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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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不含)之前,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之后,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对应比例:40周岁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