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全周期,针对性防御
太平洋个人2.0终身重疾险(C款)在前10个保单年度,重疾额外给付50%基本保险金额,增强家庭责任期保障,增强保障深度。
2、病程覆盖广,病种涵盖全
太平洋个人2.0终身重疾险(C款)的保障覆盖120种重大疾病(基础保障)、60种轻症疾病(基础保障)。病程不同阶段均享保障,呵护更周全。
3、含保费豁免,设计更贴心
太平洋个人2.0终身重疾险(C款)在缴费期内,如果选择了保费豁免责任,投保人身故、确诊重疾、轻症,或被保险人确诊轻症,则可以豁免后续未交纳的保险费,保障更贴心。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障120种重疾 等待期内初次确诊,给付已交保费; 等待期后初次确诊: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 10 个保单年度末,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自合同生效后第 11 个保单年度起,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保障60种轻症 等待期内初次确诊,给付已交保费;
等待期后初次确诊,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轻症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轻症疾病仅限给付一次。 |
身故保险金 |
等待期内身故,给付已交保费; 等待期后身故: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不含 18 周岁)的,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与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年满 18 周岁的,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a.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 10 个保单年度末,被保险人身故,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50%给付身故保险金; b.自合同生效后第 11 个保单年度起,被保险人身故,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保险费豁免 |
等待期后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保险公司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
投保人保险费豁免 |
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保险公司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0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3/4/5/6/7/8/9/10/15/20年交、交至50/55/60/65周岁
等待期: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