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故全残均保障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身故或全残均有保障
2、保障期间灵活多样
提供6个保险期间可选,包括10年 20年 30年、至被保险人55周岁 至被保险人60周岁 至被保险人65周岁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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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障期间:10年 20年 30年、至被保险人55周岁、至被保险人60周岁、至被保险人65周岁
缴费方式:5年交、10年交、20年交
保险金额:每份为人民币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