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鑫利赢两全保险(万能型)
个人
投保范围
30天-70周岁
投保年龄
5年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保障。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30天-70周岁

保障时间:5年

缴费期限:趸交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保单届满之日保单账户价值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产品描述

太平洋鑫利赢两全保险(万能型)特点:

1、一次投保,五年满期,灵活又便捷

保费趸交,期限五年。保险期间内客户还可根据需要追加保费,也可根据需要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灵活便捷,自在规划。

2、月月结算,稳健透明,共享投资成果

保险公司为客户设立保单账户,进行专业投资运作,下设保底(年保证利率为2.5%)。保险公司每月结算账户并公布结算利率,投保人可以随时查询保单账户价值。

3、保险保障,满期给付,尽享周全呵护

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全残可获得不低于100%保单账户价值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满期生存可获100%保单账户价值的满期保险金及保单持续奖励。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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