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隽雅一生终身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70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的较小者;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一、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合同的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的较小者;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