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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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生存金 | 第5、6个保单周年日,3年交、5年交分别合计领取104%、200%年交保费的特别生存金。 |
生存保险金 | 第7至第14个保单周年日,3年交、5年交分别合计领取192%、280%年交保费的生存金。 |
满期保险金 | 满期时,可领取100%基本保额的满期金。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