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欣悦一世年金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至88周岁
投保年限
全面年金产品,年年领取保险金,犹豫期过后即可领取第一笔保险金,身故可赔付。
产品描述

  理财产品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如果身故,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 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身故时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 2. 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生存保险金 1. 如果在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 金。 2.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如果在此期 间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3. 自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起至合同终止,如果在此期间 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如果在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按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期数的乘积给付满期保险 金,同时合同终止。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太平欣悦一世年金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65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年交保费×保单年度数)或(年交保费×交费年期数)或保单现金价值
满期金 年交保费×交费年期数
生存金 犹豫期后

基本保额×10%

(领取一次)

保单生效至65周岁

基本保额×10%

(每年领取一次)

满65周岁后

基本保额×20%

(每年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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