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幸福无忧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低保费高保障,60周岁均可投保,保险期间至终身,保障包含恶性肿瘤及身故,给付基本保额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一、恶性肿瘤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恶性肿瘤,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 年后(以较迟者为准),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2.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恶性肿瘤,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后,且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不超过2 年(以较迟者为准),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3.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恶性肿瘤,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恶性肿瘤保险金 = 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发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


上述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本合同标准体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发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二、身故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8 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


上述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本合同标准体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2.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8 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 周岁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给付以下(1)至(3)项中的一项身故保险金,同时符合以下第(1)至(3)项中多项情况的,我们仅给付最高一项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


(1)一般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


上述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本合同标准体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2)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年满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如果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3)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年满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如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我们只给付本合同保险责任中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金、一般身故保险金、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中的其中一项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一般身故保险金 如果投保时在年满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一般身故保险金=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身故时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
恶性肿瘤保险金 如果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合同生效或复效2 年后,我们合同约定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的恶性肿瘤,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后,且合同生效或复效不超过2 年,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的50%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退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年满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如果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年满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如果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合同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导致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 日至60 周岁。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谁能保
0-60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恶性肿瘤 年交保费×发病时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

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或复效2年内,领取基本保额的50%)

未满18周岁身故 年交保费×身故时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
已满18周岁 一般身故 年交保费×身故时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
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

基本保额

70周岁前)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基本保额

70周岁前)

注:此产品为健康产品有18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精神错乱或失常、猝死;特技表演等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太平幸福无忧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多少钱

肖女士,30周岁,知道只有自己健康才能呵护家庭的幸福,因此她选择了“太平幸福优选防癌保障计划”,为自己准备一笔专属的癌症保障金。选择20年交费,保额100万元,年交保费9550元,保险期间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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