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障全面,提前给付,特色保障,增值返还,无需体验。
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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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自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 或多种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自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和合同的效力终止。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在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无息返还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10%,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高发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自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定义的高发重大疾病,我们在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高发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障期限:25年
缴费期限: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