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即交即领返还快:
犹豫期后,即可领取10%年交保险费的特别保险金;返还快速、获享更多惊喜及收益。
年年得利终身享:
年年领取基本保额的20%,一笔与生命等长稳定的现金流,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
增额分红收益涨:
特享增额分红,年度红利让基本保额不断增涨;终了红利,满期获享更多惊喜。同时生存金还可选择按日计息,年复利的累积生息,让财富再次“扩充”。
保证返还安心伴:
一旦投保,客户将拥有终身身价保障,在保障资金收益安全之外,还可做到身故风险的防范,彰显人性关怀,安享无忧人生。
保险责任
1、特别保险金:
犹豫期后,我们按年交保险费的10%给付特别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
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3、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
若选择累积生息,我们将按日计息、年复利进行累积生息。
4、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我们按身故时本合同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费×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5、保单红利:
该分红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该分红险的投资策略为坚持稳健投资,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投资为辅。进而以保障资产安全为基础,实现资产的增值。对于固定收益类投资,我们坚持投资高信用等级的产品,保障资产的安全;对于权益类投资,则坚持价值投资理念。该策略可能随市场形势和监管规定变化而调整。
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利差、死差、费差。我们根据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水平主要取决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受投资收益、理赔情况、营业费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保单,因为险种、保额、保费、交费期、被保险人性别、年龄等多种因素不同,实际红利分配也会存在差异。
我们每年将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6、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90%,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保险金 | 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不幸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合同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费×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特别保险金 | 犹豫期后,我们按年交保险费的10%给付特别保险金。 |
王女士,30周岁,为自己购买太平幸福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5年交费,年交保费100000元。王女士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包括:
1、特别保险金①:犹豫期后即可保证领取10000元。
2、生存金:投保后每年保证领取8660元。至60周岁按红利累计可领取约:39.3万元(高档红利),32.7万元(中档红利),28.9万元(低档红利)。若至105周岁按红利累计可领取约:217.1万元(高档红利),123.8万元(中档红利),87.2万元(低档红利)。
如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畅享复利增值的财富效应,即可领取约:651.4万元(高档红利),449.1万元(中档红利),360.6万元(低档红利)。
3、身故保障:王女士还享有终身的身故保障,保证返还全部已交保险费,且还有增值收益,真正做到安心理财,无后顾之忧。
注①:上述利益演示表未含特别保险金利益。该保险金亦可选择累积生息权益。
本公司声明:
上述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终了红利在保单期末一次性领取。上述利益演示中的累积生息利率为3.5%,公司有权对累积生息利率进行调整。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交费期限:3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障期限:至终身。
附加权益:可投保《太平幸福金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则本合同的特别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将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太平幸福金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的保单账户。
当本险种和太平幸福金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同时投保时,本险种的保费不能低于20000元。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
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特别保险金 |
年交保费×10% (犹豫期结束后次日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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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
基本保额×20%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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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交费期满前 | 年交保费×身故时保单年度数 |
交费期满后 | 年交保费×交费年期数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两年内自杀、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女士,30周岁,为自己购买太平幸福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5年交费,年交保费100000元,基本保额为43300元,保险期间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