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障利益:
意外身故、残疾、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 2万 |
交通意外保险金: | 3万 |
意外医疗费: | 1万 |
意外住院津贴(每天CNY50.00)保险金: | 9000元 |
亲属照顾保险金: | 2000元 |
救护车费用: | 300元 |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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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如果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伤残,我们将按照伤残比例赔付,最高可累积赔付至保额; |
烧烫伤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行驶过程中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烧烫伤,且自该 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后仍然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烧烫伤保险金(比例规 定详见:《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表》,以下简称)。如果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我们将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如果不同 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烧烫伤保险金额为准;如果后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烫伤保险金;如果前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烧烫伤保险金。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 发生之日起180日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我们对该次事故产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8按下列不同情况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入住医院治疗,每次住院我们按实际住院天数与 3 天之差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住院津 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 天)×基本保险金额。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 180天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的间隔未达 90 天,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 给付。 |
适用人群:
60周岁以上老人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身故 | 基本保额 |
意外伤残 | 基本保额×人身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
意外烧烫伤 | 基本保额×意外烧烫伤等级约定比例 |
意外医疗 | 实际费用 |
住院补贴 | (实际住院天数-3)×基本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