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福安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45周岁
投保年龄
20/25/30年/至65/70周岁
投保年限
5种保障期限可灵活选择,针对原位癌可赔付保险金,并保障35种重大疾病,疾病观察期继续90天。
产品描述

“吉福安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吉福安康”是一款定期两全的专项重疾保障,它涵盖了35种常见重疾保障和身故保障,同时还提供原位癌保障保障;该产品疾病等待期仅为90天,行业最低。最重要的是合同满期给付保额,大大提高了客户满期收益。是一款集身故保障、重疾保障、保费增值于一体的综合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保障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保额;


原位癌保险金:给付20%保额(不影响其他责任);


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额;


生存保险金:给付保额。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自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合同第十八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本附加合同第五条中约 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相乘所得的数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主合同的效力同时终止,我们将给付主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 主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 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6。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第十八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 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所交的保险费,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效力同时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原位癌特别保险金 1. 如果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第十七条所定义的原位癌,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额外给付原位癌特别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10 万元,同时本项责任终止,但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2. 如果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第十七条所定义的原位癌,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原位癌特别保险金,同时合同及合同终止。 我们只给付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中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的效力终止。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的第 3 个保险单周年日5(含当日)起至合同终止,如果在此期间的每个保险单周年 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6%给付生存保险金。
保险案例

李先生,30周岁,刚刚组建小家庭,事业上年轻有为,刚晋升为部门主管,月薪2万,为解除后顾之忧、全力在职场打拼,通过太平人寿电话销售渠道购买了一份保额30万元的《吉福安康重疾保障计划》,每月缴费1431元,15年共缴纳保费257580元,保险期间25年。

 

李先生可享有的保障利益: 

 

如果李先生不幸在等待期后罹患原位癌,凭医院诊断证明即可获得6万元的原位癌保险金(保额30万的20%),而且在李先生的原位癌治愈后还能继续享受到这份保障计划里面的其他保障内容;

 

如果在保单有效期内,李先生不幸身故,身故受益人即可获得30万元;

 

在等待期后,一旦李先生被诊断出合同载明的35种重大疾病之一,凭医院诊断证明即可获得基本保额30万元;

 

如果李先生在25年的保险期间内没有发生第2或者第3项赔付,那么可以在55岁的时候获得满期生存金30万元。

投保须知

交费期间: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间:交费期间+10、保至65周岁、保至70周岁; 


最高保额:50万元; 


核保方式:简单线上告知。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45周岁
保哪些
无标题文档
主险--太平吉福安康两全保险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满18周岁身故
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
已交保费
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后
基本保额
满期生存金
基本保额

 

附加险--太平附加吉福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
原位癌
不承担责任
基本保额×20%

注:计划包含健康保障有90天观察期

重大疾病保哪些?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太平吉福安康两全保险条款 

太平附加吉福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多少钱

李先生,30周岁,《吉福安康重疾保障计划》,每月缴费1431元,15年共缴纳保费257580元,保险期间25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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