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灵活百搭 尊享定制:
保证领取 悦享终身:
增额分红 畅享收益:
保险责任
1、养老保险金:
达到合同约定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保险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10%给付养老保险金。
(1)保证给付20年。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身故,我们将继续给付至保证给付期届满。
(2)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届满后仍生存,我们将继续给付至被保险人身故。
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默认为按月领取。如果需变更为按年领取,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我们将根据届时的政策进行办理。
2、养老保险金累积生息:
若养老保险金选择累积生息,我们将按日计息、日复利进行累积生息。
3、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或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中,赔付金额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4、保单红利:
该分红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该分红险的投资策略为坚持稳健投资,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投资为辅。进而以保障资产安全为基础,实现资产的增值。对于固定收益类投资,我们坚持投资高信用等级的产品,保障资产的安全;对于权益类投资,则坚持价值投资理念。该策略可能随市场形势和监管规定变化而调整。
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利差、死差、费差。我们根据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水平主要取决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受投资收益、理赔情况、营业费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保单,因为险种、保额、保费、交费期、被保险人性别、年龄等多种因素不同,实际红利分配也会存在差异。
我们每年将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5、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90%,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6、减额交清: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后,如果合同具有现金价值,您可以申请将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合同。我们将以申请当时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一次性支付相应降低基本保险金额后的全部净保险费,降低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不得低于申请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
减额交清后,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您不必再支付保险费,但您也不再享有红利分配。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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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 | 达到合同约定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合同终止,如果在此期间的每个保险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10%给付养老保险金。 (1)保证给付20年。若在此期间身故,我们将继续给付至保证给付期届满。 (2)若在保证给付期届满后仍生存,我们将继续给付至身故。 |
身故保险金 | (1)若在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或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中,赔付金额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 (2)若在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
刘女士,35周岁,为自己购买了太平悦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约30万元,同时决定在60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采取月领的方式领取养老保险金。那么,刘女士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包括:
1、养老保险金:
按照约定从60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领取保险金,每月保证领取约1.8万元,保证领取20年,共保证领取约422.4万元。若此后仍生存,则活多久领多久。
至70周岁若按红利累计可领取约:259.0万元(低)、336.4万元(中)、464.2万元(高)至80周岁若按红利累计可领取约:539.0万元(低)、737.7万元(中)、1088.7万元(高)至105周岁若按红利累计可领取约:1330.4万元(低)、2068.0万元(中)、3613.6万元(高)若将养老金留在保险公司,可享受日计息、年复利的累积生息,实现资金的二次增值。
累积至80周岁,领取额约为:769.7万元(低)、1041.7万元(中)、1516.3万元(高)
2、身故保障:
刘女士还享有身故保障,若在60周岁前身故,保证给付已交保险费或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若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则受益人依然可以领取养老金至保证给付期满。
3、附加险搭配:
同时还可选择附加太平康复关爱A款疾病保险或太平康复关爱B款疾病保险。若在养老金约定领取年龄前不幸罹患了保障范围内的6种特定疾病,我们将每月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10%的康复关爱金,且保证给付24次。如选择太平康复关爱A款疾病保险,还可同时豁免被确诊之日起2年内的主险应交保险费。
本公司声明:
上述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终了红利在保单期末一次性领取。上述利益演示中的累积生息年复利为3.5%,公司有权对累积生息利率进行调整。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交费期限: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
保障期限:至终身;
领取频率:月领、年领;
领取年龄:55、60、65、70周岁,
附加险:太平康复关爱A款疾病保险或太平康复关爱B款疾病保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
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养老金 |
(基本保额+累计红利)×10% (养老金领取日起每年领取一次,保证领取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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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养老金领取日前 | (年交保费×身故时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或保单现金价值 |
养老金领取日后 | 不承担责任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两年内自杀、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太平悦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刘女士,35周岁,为自己购买了太平悦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约30万元,同时决定在60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采取月领的方式领取养老保险金,保险期间至终身,基本保额为18万。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