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财富安泰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5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长期健康保障至终身,提供58种重疾赔付,额外原位癌以及重疾康复金按基本保额10%赔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第十七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我们将给付主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第十七条所定
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同时我们将给付主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二、重大疾病康复金

 

1.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
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第十七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保证且累积给付3 笔重大疾病康复金,每
笔给付金额为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

 

我们将在给付本条第一项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时给付第一笔重大疾病康复金,同时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
终止。剩余2 笔的重大疾病康复金将在确诊后的第一个及第二个重大疾病康复金领取日8分别给付。如果被保
险人于第二个重大疾病康复金领取日零时前身故,我们将重大疾病康复金给付至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第十七条所定
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此项责任。

 

三、原位癌特别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第十六条所定义的原位癌,我们按
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额外给付原位癌特别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2.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第十六条所定义的原位癌,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
内,我们不承担本项责任,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1.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无忧康复金 1.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保证且累积给付 笔重大疾病康复金,每 笔给付金额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 我们将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给付第一笔重大疾病康复金,同时合同 终止。剩余2 笔的重大疾病康复金将在确诊后的第一个及第二个重大疾病康复金领取日分别给付。如果第二个重大疾病康复金领取日零时前身故,我们将重大疾病康复金给付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2.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此项责任。
原位癌特别保险金 1. 如果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定义的原位癌,我们按合同基保险金额的10%额外给付原位癌特别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同时项责任终止。 2. 如果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所定义的原位癌,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责任,同时项责任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 日至55 周岁。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原位癌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原位癌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
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5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已交保费+累计红利
基本保额+累计分红
原位癌
不承担责任
基本保额×10%
重大疾病康复金
不承担责任
基本保额×10%
(可领取3次)

注:计划包含健康保障有180天观察期

重大疾病保哪些

多少钱

马先生,30周岁,为自己购买了保额30万元的太平财富安泰健康保障计划,计划包含太平附加财富安泰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16890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太平附加财富安泰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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