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的第3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25%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2、祝寿金:
投保时年龄未满58周岁,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祝寿金;
投保时年龄已满58周岁,在投保后第3个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祝寿金。
3、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
若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选择累积生息,我们将按日计息、日复利进行累积生息。
4、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我们按年交保险费×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后身故,我们按105%×年交保险费×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年交保险费释义参见条款)
5、保单红利:
该分红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该分红险的投资策略为坚持稳健投资,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投资为辅。进而以保障资产安全为基础,实现资产的增值。对于固定收益类投资,我们坚持投资高信用等级的产品,保障资产的安全;对于权益类投资,则坚持价值投资理念。该策略可能随市场形势和监管规定变化而调整。
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利差、死差、费差。我们根据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水平主要取决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受投资收益、理赔情况、营业费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保单,因为险种、保额、保费、交费期、被保险人性别、年龄等多种因素不同,实际红利分配也会存在差异。
我们每年将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6、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95%,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7、年金转换:
受益人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经协商同意后,有权申请订立我们当时提供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合同,将身故保险金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申请转换的保险金、终了红利的总额不得低于转换当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
8、减额交清:
合同有效期间内,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后,如果合同具有现金价值,您可以申请将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合同。我们将以申请当时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一次性支付相应降低了基本保险金额后的全部净保险费,降低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申请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减额交清后,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您不必再支付保险费,但您也不再享有红利分配。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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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的第3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25%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
身故保险金 | 18周岁前身故,我们按年交保险费×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后身故,我们按105%×年交保险费×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
祝寿金 | 如果在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祝 |
刘先生,35周岁,为自己购买30万保额的太平稳赢二号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3年交费,年交保费1245750元。刘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包括:
2、身故保障: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交费期限:趸交、3年、5年、10年
保障期限:至终身
附加功能:可投保《太平金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则本合同的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将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太平金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的保单账户。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生存金 |
(基本保额+累计红利)×25% (保单生效第3年起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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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 投保年龄未满58周岁 |
基本保额+累计红利 (60周岁时领取一次) |
投保年龄已满58周岁 |
基本保额+累计红利 (保单生效第3年时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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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未满18周岁 | 年交保费×身故时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 |
已满18周岁 | 年交保费×身故时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105%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两年内自杀、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刘先生,35周岁,为自己购买30万保额的太平稳赢二号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3年交费,年交保费1245750元,保险期间至终身,基本保额30万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