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在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五条“红利分配”。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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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生存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在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合同的效力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的效力终止。 |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18至60周岁。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交费日期与主合同一致。如果在主合同有效期内, 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则首次交费日期为本附加合同的投保日期,续期交费日期与主合同一致。
犹豫期
您在收到本附加合同后可享有10天的犹豫期。
责任免除
本附加合同无责任免除。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
高先生,40周岁,投保卓越人生尊越计划,计划包含太平附加卓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费,首年保费413335元,如健康状况达到优选标准,首年保费仅402335元,保障期间享有超过1500万元的人身保障和每年最高400万元的医疗保障。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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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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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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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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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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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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