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或生日,本公司按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择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及被保险人红利账户价值给付养老保险金后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择分期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本公司将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价值及被保险人红利账户价值按转换时该被保险人选择的本公司提供的保险金转换年金方式和相应的转换系数,向被保险人分期支付养老保险金,同时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上述“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为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被保险人提前退休的,应在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养老金,其养老金领取金额根据当时的退休年龄重新确定。
二、离职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养老金开始领取日之前离职的,本公司根据离职时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现金价值,按照投保人约定对于已归属被保险人的部分和该被保险人红利账户价值给付离职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和红利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对未归属被保险人名下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红利账户余额转入投保人相应的团体账户和团体红利账户。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本公司按其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及被保险人红利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养老保险金 | 若生存至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或生日,我们按约定向给付养老保险金:选择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我们按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及被保险人红利账户价值给付养老保险金后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选择分期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我们的个人账户价值及红利账户价值按转换时该选择的我们提供的保险金转换年金方式和相应的转换系数,向分期支付养老保险金,同时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离职保险金 | 在养老金开始领取日之前离职的,我们根据离职时该个人账户的现金价值,按照约定对于已归属的部分和该红利账户价值给付离职保险金,同时注销个人账户和红利账户,我们对该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于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其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及被保险人红利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保险期间
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交付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养老金 | 一次性领取 | 个人账户价值+红利账户价值 |
分期领取 | 约定金额 | |
离职金 | 个人账户价值+红利账户价值 | |
身故 |
个人账户价值+红利账户价值 (约定养老金领取日前领取)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