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康颐定重”是一款涵盖35种重大疾病保障的重疾产品,具有保费低、保障久的特点。
1.重大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后患重大疾病,按本合同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内患重大疾病,无息返还保费。
2.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给付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已交费期数,18周岁后身故给付本合同的基本保额;
3.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90%,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等待期后患重大疾病,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内患重大疾病,无息返还保费。 |
身故保险金 | 18周岁前身故给付标准体年交保险费×已交费期数,18周岁后身故给付基本保额; |
小张,25周岁,有较强的保障意识,希望花点小钱,拥有一份保障,防患于未然。他选择投保太平康颐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每天仅需投入约3.1元,年交1140元,交10年,
即可享有
35种重大疾病保险金5万元
保障至60周岁;
身故保险金5万元,保障至60周岁。
投保年龄
0-55周岁;
保险期间
保至60周岁或保至70周岁;
犹豫期
10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
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
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
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 | 已交保费 | 保险金额 | |
未满18周岁身故 | 交费期满前 | 年交保费×身故时保单年度数 | |
交费期满后 | 年交保费×交费年期数 | ||
已满18周岁身故 | 保险金额 |
注:此产品为健康产品有9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太平康颐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小张,25周岁,有较强的保障意识,希望花点小钱,拥有一份保障,防患于未然。他选择投保太平康颐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每天仅需投入约3.1元,年交1140元,交10年,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障至60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