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盈盛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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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分红型两全理财产品,每三年可领取一次生存金,每年都可参与分红,保险期满可领取满期金,提供身故保险金和交通意外身故特定保险金。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第3 个保险单周年日的当天零时仍生
存,我们将按以下公式给付生存保险金: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30%。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
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三、交通意外身故特定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乘坐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再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的2 倍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定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四、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已经过交费年度数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 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第3 个保险单周年日的当天零时仍生 存,我们将按以下公式给付生存保险金: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30%。
满期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已经过交费年度数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交通意外身故特定保险金 若因乘坐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再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的2 倍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定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太平盈盛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基本保额×30%

(保单生效起,每3年领取一次)

身故
基本保额×交费年数
交通意外身故特定保险金
基本保额×交费年数×2
满期生存金
基本保额×交费年数
谁能保
0-60周岁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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