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寿比南山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006(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5/10/15/20年,至45/50/55/60/65/70/75周岁
投保年限
65周岁以下皆可投保,满期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基本保额,且具有高额身价保障,还可享有公司分红
产品描述

太平寿比南山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006

 

 

产品特色:


领取灵活多变,晚年生活安逸;身故返还保费,资金安全无忧;领取期间身故,保证按期给付;多种主险搭配,按需随心组合;更有双重红利,保额年年递增。

产品描述:

 

《太平寿比南山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006可为有养老需求的客户提供灵活的领取年龄与领取方式。保障期内身故,返还已交保险费及其利息,保证资金安全;领取期间身故,保证按期给付。可与多款寿险灵活组合,满足多样化的养老与保障需求。更有双重红利,保额年年递增。

 

1.领取灵活多变,晚年生活安逸: 

 

多种领取年龄与领取方式可供灵活选择,按需自由安排晚年生活; 

 

2.身故返还保费,资金安全无忧: 

 

保障期内身故,返还已交保险费及其利息,保证资金安全; 

 

3.领取期间身故,保证按期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间身故,我们仍按约定向受益人给付余下各期的养老金; 

 

4.多种主险搭配,按需随心组合: 

 

可与多款寿险灵活组合,满足多样化的养老与保障需求; 

 

5.更有双重红利,保额年年递增: 

 

每年我们会根据上一年度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状况分配红利,直接增加基本保额。

 

保障利益:

 

主要权益:


1.满期养老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养老金,同时合同终止。 满期养老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领取满期养老金: 

 

1) 趸领:受益人在本合同期满时一次性领取满期养老金; 

 

2) 期领:受益人可选择分5年、10年、15年、20年或25年领取满期养老金;领取方式由受益人和我们约定,每期可领取的金额参见《满期养老金领取表》。 开始领取满期养老金后,我们不再承担本合同中的保险费返还责任。若受益人在未领满约定的养老金时身故,我们仍将按期支付余下各期的养老金。 

 

2.保险费返还: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我们给付已交保险费返还额,保险费返还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同时合同终止。保险费返还额=已交保险费×(1+2.5%×已交保险费经过天数/365);

 

3.保单红利:


本计划中主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满期、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该分红险的投资策略为坚持稳健投资,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 投资为辅。进而以保障资产安全为基础,实现资产的增值;

 

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利差、死差、费差。

  

4.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满期养老金 如果在保单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养老金,同时合同终止。 满期养老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以 趸领和期领方式领取满期养老金。
保险费返还 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我们给付已交保险费返还额,保险费返还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合同终止。保险费返还额=已交保险费×(1+2.5%×已交保险费经过天数/365)。
保险案例

张先生30周岁,投保5万元太平一世,并附加10万元《太平寿比南山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006,计划缴费至60周岁,年缴保费3325元。养老金领取方式选择趸领。 


张先生可以获得以下保险利益: 

 

60周岁之前享有身故保障5万元,并可返还身故当时已交纳的寿比南山保费及其利息;

 

60周岁以后身故保障5万元 ;

 

60周岁退休时,一次性领取满期养老金10万元,以及累积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累积年度红利(示例):(低)12605元;(中)36322元;(高)67910元;

 

终了红利(示例):(低)452元;(中)1393元;(高)2794元;

 

若张先生生存至105周岁,一次性领取祝寿金5万元。

 

本公司声明:

 

上述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终了红利在保单期末一次性领取。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60天-65周岁;

 

交费期限:

 

趸交、5/10/15/20年交,交至45/50/55/60/65/70/75周岁;

 

保障期限:

 

5/10/15/20年,至45/50/55/60/65/70/75周岁。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费返还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满期金 基本保额
身故

已交保费×(1+2.5%×已交保费经过天数/365)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两年内自杀、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太平寿比南山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006条款

 

多少钱

张先生30周岁,投保5万元太平一世,并附加10万元《太平寿比南山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006,计划缴费至60周岁,年缴保费3325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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