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二、祝寿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
祝寿金 | 若在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3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合同终止。 |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65周岁。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保险金额 |
祝寿金 |
保险金额 (105周岁时可领取一次) |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投保了太平一世终身寿险,基本保险金额 10 万元,10 年交费,保险期间至终身,年交保险费 4120 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