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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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一、幸福金 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当日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幸福金。 二、祝福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期满时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祝福金,合同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