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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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确诊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已交保险费; (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3)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0种、每种可赔50%保额,累计2次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40种、每种可赔25%保额,累计6次 |
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
1、10种少儿特疾:未满18岁,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 2、10种男性特疾:已满18岁,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 3、10种女性特定疾病:已满18岁,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初次确诊,只赔一次 |
身故保险金 |
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 已交保险费; 2. 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