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鑫福金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 28 日至 53 周岁
交费方式:分期支付
交费期限:3/5/10/15/20 年交
保险期间:至 8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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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生存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第 5 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合同第 5 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已交保险费的 2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的第 6 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59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 60 周岁至 69 周岁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40%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 70 周岁至 79 周岁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60%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 80 周岁至 88 周岁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80%给付生存保险金。 |
关爱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关爱金。 |
祝寿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8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已交保险费的110%给付祝寿金,同时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已交保险费; * 合同的现金价值。 |
太平鑫福金生年金保险产品特点:
1、四金助力,更好的幸福生活。
2、缴费期间最长20年交,缓解资金压力。
3、支持保单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