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满e生年金保险(互联网专属)特点:
1、自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合同终止,每年领取10%基本保额的生存保险金。
2、年满6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起至合同终止,额外每年领取20%基本保额的养老金。
3、祝寿金领取年龄提供66周岁、77周岁、88周岁三种,供您选择。按100%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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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的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
养老金 |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养老金。 |
祝寿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
身故保险金 |
1.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之前身故,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之后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承保年龄:28天-55周岁
保障期限:至88周岁
领取时间:66/77/88周岁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7;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