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易享保·癌症医疗险产品优点:
1. 可保障人群范围广,0-80岁人群均可投保
2.对被保险人身体健康要求较低,三高人群也可投保
3.保障范围较广,除基础责任外还自带恶性肿瘤住院津贴及异地转诊公共交通保险金等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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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后经医院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并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恶性肿瘤-重度医疗费用按约定比例进行报销。200万保额,0免赔,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经社保结算后100%赔付,未经社保结算60%赔付;若被保险人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的,按100%比例赔付。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后经医院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初次诊断初次罹患恶性肿瘤——重度,并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所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质重子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的比例赔偿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100万保额,0免赔,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经社保结算后100%赔付,未经社保结算60%赔付;若被保险人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的,按100%比例赔付。 |
恶性肿瘤医疗住院津贴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等待期90天后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初次罹患恶性肿瘤,并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每次实际住院天数,按100元/天给付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单次给付不超过90天,年度累计给付日数不超过180天,年度累计保险金额为18000元。需要注意的是,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30日的,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
恶性肿瘤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届满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且被保险人因病情严重需要跨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住院治疗的,经被保险人申请,并由转出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因异地转诊产生的客运公共交通费用及救护车费用,保险公司在约定的保险金额内给付保险金,上限5000元。被保险人飞机舱位级别最高以经济舱(包含超级经济舱)为限,火车(含地铁、轻轨、动车、其他高速列车)以软卧或一等座为限。 |
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可选) |
对于被保险人因治疗等待期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所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并同时满足约定条件的院外购买的特定药品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进行报销。100万保额,0免赔。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社保内药品经社保结算后100%赔付,未经社保结算60%赔付,社保外药品100%赔付;若被保险人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的,社保内外药品均按100%比例赔付。 |
太平易享保·癌症医疗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30天-80周岁
保障期间:1年
等待期:90天
医院范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