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该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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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后,且年金受益人按合同约定指定了首个年金领取日的,保险公司按下列方式之一给付年金: 1.年领 若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被保险人每生存至一个年金领取日,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该年金领取日其保单账户价值的10%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2.月领 若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被保险人每生存至一个年金领取日,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该年金领取日其保单账户价值的1%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每个保单年度给付的年金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为身故保险金理赔申请审核结案日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