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I款产品特色:
1、重疾额外赔付
泰康健康有约终身重疾险I款的赔付分为两种情况。
其一是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20个保单年度末,当被保人初次确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赔付150%的基本保额,也就是说除了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的赔付之外,还有50%基本保额的额外赔付。
其二是从合同生效后第21个保单年度起,如果被保人初次确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赔付100%的基本保额。
2、轻症保障到位
泰康健康有约终身重疾险I款的轻症保障对应的比例是基本保额的30%,赔付以3次为限。这个赔付力度是比较优秀的,这一点上不输市面上多数的重疾险产品。
3、被保人轻/中症豁免
泰康健康有约终身重疾险I款提供了被保人轻/中症豁免,也就是说一旦触发被保人轻/中症豁免,后面的保费就不用再交了,但被保人依然可以享有保单权益,可以说是非常贴心了。
4、提供保单权益丰富
泰康健康有约终身重疾险I款的保单权益十分丰富,主要包含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减保、减额交清和保险金分期领取选择权。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给付次数累计以三次为限,且每种轻症疾病仅给付一次。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给付次数累计以三次为限,且每种中症疾病仅给付一次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十个保单年度末,被保险人初次确诊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数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 150%。 自合同生效后第二十一个保单年度起,被保险人初次确诊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数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 |
身故保险金 |
18周岁前,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二者取大; 18周岁后,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十个保单年度末,为基本保险金额的 150%;自合同生效后第二十一个保单年度起,为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 |
豁免保费 |
轻症/中症 |
泰康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I款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保险公司规定者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等待期:90天
泰康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I款责任免除:
(1) 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