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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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保险金 | 第5、6年末给付标保 |
生存保险金 | 62岁前(含)投保:第7年末至64岁,每年给付10%基本保额 62岁后投保:不承担生存金责任 |
养老金 | 自养老金领取日起至105岁,每年领取金额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生存金的8%单利递增;自养老金起领年龄起至80岁,每年给付10%基本保额活力养老金。 |
身故保险金 | 养老金领取前:Max(累计已交保费,现价) 养老金领取后:零(保证给付至99岁的养老金和活力养老金) |
投保人意外身故/高残豁免 | 豁免自投保人发生意外身故/高残后的各期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