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给付高残保险金3000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或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给付高残保险金98886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00元。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者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98886元。
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时仍生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59332元,本计划终止。
红利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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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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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
高残保险金 | 若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给付高残保险金。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或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按合同约定给付高残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者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大疾病,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高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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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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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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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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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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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全部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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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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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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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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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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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全部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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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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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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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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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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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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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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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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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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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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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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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全部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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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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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两年内自杀、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张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10份泰康人寿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年交保费6000元,选择10年交费期间,基本保额为97380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