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责任、费率全部分开,灵活选择,按需投保
覆盖海、陆、空多种交通工具,保障全面
被保险人可以乘客、驾驶员等身份自由选择投保
保险期限自由选择,满足长、短期不同需求
意外与意外医疗相结合,责任全面
保险责任
投保人只能选择投保以下一种必选保险责任,投保人还可选择投保可选保险责任。
必选保险责任:意外保险金
A、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于合法合规运营的交通工具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B、单项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于合法合规运营的某种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由投保人自行选择)而遭受意外事故,本公司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C、汽车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驾驶合法合规运营的汽车时遭受意外事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可选保险责任: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必选保险责任所规定的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5内因该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且本人支付的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免赔额,本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额内,对超过免赔额100元以上的治疗费用100%给付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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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搭乘于合法合规运营的交通工具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
单项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搭乘于合法合规运营的某种交通工具而遭受意外事故,我们将在保险金额内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若因遭受保险责任所规定的意外伤害,并在5日内因该意外住院治疗,我们将在保险金额的限额内,对超过免赔额100元以上的治疗费用100%给付保险金。 |
汽车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金 | 在驾驶合法合规运营的汽车时遭受意外事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一周岁计算。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并在本保险合同上载明。
在下列任一情形下出现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接受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的犯罪或拒捕行为;
三、被保险人斗殴、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一、被保险人因精神病所致事故;
十二、被保险人患有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三、被保险人因患有癫痫病且病发所致的意外事故;
十四、被保险人未按照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擅自或强行登上或离开乘坐的交通工具所致事故。
十五、被保险人受到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拘留劳动教养期间或被判刑期间。
十六、凡出入、身处、驾驶、服务、上落于任何航空装置或航空运输工具,但不包括由商业航空公司在规定的搭客航线上行驶的飞机;
十七、由于交通工具超载所导致的意外事故;
十八、对交通工具进行人工直接供油所导致的意外事故;
十九、被保险人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购买残疾用具;
二十、公费、劳保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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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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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乘客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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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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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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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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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人身伤残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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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交通工具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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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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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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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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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人身伤残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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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驾驶员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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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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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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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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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人身伤残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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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 (可选责任) |
实际合理支付费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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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吸食毒品、醉酒、酒后驾驶、精神和行为障碍、携带规定违禁物乘坐交通工具、超载驾驶、强行登入或离开交通工具、违反承运人安全乘坐规则、在中国境外包含港澳台接受治疗、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