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安享人生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长期两全保障至终身,多种交费方式可灵活选择,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产品描述

 

产品性质
 
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在发达国家已运用两百多年的分红保险,作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风险的主力险种,其主要优点在于分红保单不但能够提供传统保单下的保障功能,还可以给投保人提供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的机会。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


产品特色


灵活交费定期领取 保障风险储备养老

 

多种交费方式和领取年龄供您选择,在拥有风险保障的同时,提前储备养老金。


红利分配复利增值 保单贷款应急周转


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留存在公司的红利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具有保单贷款和保费自动垫交功能,以备不时之需,保单设计更具人性化。


专家理财分享成果 提前规划人生无忧


我们拥有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金运作,稳健的投资理念和专业化的投资技术,为追求投资资金运作安全创造了条件,让您安心分享我们的经营成果,从容规划安享美好人生。


保险责任


一、 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我们将按保险金额乘以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后的数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及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 身故保险金

 

(1)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本合同终止。


(2)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① 若身故发生在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前,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i 保险金额;


ii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iii 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


② 若身故发生在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后,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i 保险金额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ii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iii 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如果生存至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且合同仍然有效,我们将按保险金额乘以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后的数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⑴ 于合同生效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于合同生效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① 若身故发生在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前,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ⅰ 保险金额;ⅱ身故之日的合同的现金价值;ⅲ 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② 若身故发生在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后,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ⅰ 保险金额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ⅱ 身故之日的合同的现金价值;ⅲ 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保险案例

 

投保险别: 泰康安享人生B两全保险(分红型)(65岁领取90%)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张先生 性别:男
投保时年龄: 30岁 交费期间: 20年
保险金额: 10万元 红利领取方式: 累积生息
保险费: 年交3800 元


保险利益


一、 生存保险金


65岁可以一次性领取90000元生存保险金。(可以在65周岁时将生存金做年金转换,月领或年领养老)


二、 身故保险金


1、如果张先生在一年内非因意外身故,我们将向其身故受益人给付3800元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如果张先生在65周岁前身故,我们将向其身故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 保险金额;即10万


(2) 张先生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 张先生累计所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


3、如果张先生在65周岁后身故,我们将向其身故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 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即1万元;


(2) 张先生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 张先生累计所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扣除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投保须知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60周岁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泰康安享人生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张先生30岁投保了泰康安享人生B两全保险(分红型),缴费20年,年缴保费3800元,基本保额10万元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无标题文档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保险金额×约定比例
身故
未领取生存金

保险金额或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生效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扣减已领生存金

已领取生存金

(保险金额-已领生存金)或(已交费或-已领生存金)或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生效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扣减已领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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