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
意外整容植皮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遭受意外伤害时烧伤,需接受意外整容植皮手术治疗,本公司按其实际手术费用给付意外整容植皮手术保险金;
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明的“女性原位癌”, 本公司无息退还该保单年度所缴保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明的“女性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退还该保单年度所缴保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期间内累计所缴的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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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明的“女性原位癌”, 本公司无息退还该保单年度所缴保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合同所列明的“女性原位癌”,且确诊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0%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
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 |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合同所列明的“女性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退还该保单年度所缴保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合同所列明的 “女性重大疾病”,且确诊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单上所载保险金额给付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本公司按保险期间内累计所缴的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意外整容植皮手术保险金 | 若因意外伤害,或遭受意外伤害时烧伤,需接受意外整容植皮手术治疗,本公司按其实际手术费用给付意外整容植皮手术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出现本附加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手术、原位癌、疾病或身故
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先天性疾病或畸形”,“遗传性疾病”,或被保险
人在投保前已罹患的疾病(投保时向“本公司”已作书面声明的疾病除外);
二、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接受其他医疗性的服务(本附加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意外整容
植皮手术除外)导致的身体伤害;
三、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期间所患疾病;
四、主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所列各项情形。
· 投保年龄:18周岁-55周岁
· 保险期间:与缴费期间相同
· 缴费期间:10年、15年、20年、缴至50岁、缴至55岁、缴至60岁、缴至65岁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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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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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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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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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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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当年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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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若确诊后生存满30天,可领取) |
女性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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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当年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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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10% (仅可领取一次) |
意外整容植皮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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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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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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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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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