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本附加险可以附加的主险有:泰康阳光旅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永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泰康永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恒泰保证年金保险。
保费低,保障高
目前保险市场上唯一一款针对少儿18种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险
18类特定疾病包含
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烧伤、重大器官移植、重度脑损伤、爆发性肝炎、瘫痪、肢体残缺、慢性肾功能衰竭、植物人状态、主动脉手术、进行性脊肌萎缩症、幼儿系统性慢性关节炎、严重心肌炎、川崎病、良性脑肿瘤、听力丧失、双目失明
保障利益
特定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90天内,首次确诊本附加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90天后,确诊初次罹患合同所指的18种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无息返还保险费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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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合同生效90天内,首次确诊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我们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90天后,确诊初次罹患合同所指的18种特定疾病,给付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 |
宝宝0岁,投保《智慧宝贝》(保额1万,选择18至21岁领取,缴费至18岁,保费1560元),同时购买《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保险金额3万元)。
选择缴费至18周岁,年缴保费90元,合计保费1650元。
投保5年后,若宝宝不幸罹患18种特定疾病之一或几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赔付3万元保险 金,本项责任终止,但可继续享有《智慧宝贝》中的保障利益。
投保年龄
0岁(出院且出生满30天)12周岁(含)
保险期间
至25周岁
缴费期间
趸缴、6年、10年、缴至15周岁、缴至18周岁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或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导致身故的,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导致发生本附加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的,但本附加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特定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或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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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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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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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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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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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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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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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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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全部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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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产品特定疾病有90天观察期。
特定疾病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两年内自杀、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先生30岁,为自己快一岁的女儿投保泰康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选择10年交费期间,保险金额20万元,年交保费8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