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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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不超过59周岁,自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养老保险金,保证给付期为25个保单年度。 祝寿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90周岁后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祝寿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给付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之后身故,给付保证给付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