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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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按合同责任一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发生身体伤残的,根据该伤残等级按《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合同责任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可选责任 |
猝死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合同定义的猝死,按合同责任三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猝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猝死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