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乐养百岁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乐养百岁:自第6个保单年度起,每年给付生存保险金至105周岁
身故传承:身故保险金指定受益人,数额不低于累计已交保费
权益多多:支持保单贷款、保险费自动垫交、减保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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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105 周岁后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1) 累计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2)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现金价值。 |
泰康乐养百岁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至105周岁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泰康乐养百岁年金保险(分红型)责任免除: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在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