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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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身故: (1)保单账户价值、基本保险金额×对应比例K,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比例K,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身故: (1)保单账户价值、基本保险金额,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到达年龄对应比例K值,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以上,120%。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