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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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 |
合理住院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免赔额)×给付比例。 |
意外住院交通费用津贴保险金 |
按意外住院交通费用津贴金额给付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中国境外的国家或者地区接受治疗;
2、非医院收取的医疗费用、未经医生开具的处方或者申请单而自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生开具的超过30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3、精神和行为障碍;
4、妊娠(含异位妊娠)、流产、堕胎、分娩(含难产),或者由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5、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医用康复器械、体外或者植入的医疗辅助装置或者用具及其安装费用;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