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福寿延年B款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优点:
1、领取有保证
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0个保单年度为养老保险金保证给付期。保证给付期内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
2、领取灵活
可按月或者按年领取养老保险金,巧妙安排退休后的丰富生活。
3、养老金递增
养老保险金领取模式为递增型,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每满3个保单年度养老保险金领取金额增加一次,每次增加的金额为3%×保险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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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 |
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的首3个保单年度,养老保险金领取金额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 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每满3个保单年度养老保险金领取金额增加一次,每次增加的金额为3%×保险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
按月领取的基本保险金额=按年领取的基本保险金额÷11.866。 |
身故保险金 |
保险公司按现金价值、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至106周岁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