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乐康宝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60种轻度、120种重大疾病保障,身故、轻度疾病豁免保障。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第(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轻度疾病或者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轻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度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度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合同不同种类的轻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

轻度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轻度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时对于身故保险金数额:未满18周岁,累计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已满18周岁,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约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只给付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421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